根据徐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的最新政策,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退休待遇享受条件
参保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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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资格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单位职工)或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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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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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男满25年、女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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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在本市行政区域连续缴费满10年以上(2019年12月31日前转移参保人员按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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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年限不足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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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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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累计缴费年限但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人员,可按退休时缴费基数和比例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补缴后不补划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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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前转移参保人员需补缴至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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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缴费 :
- 可选择继续缴费至满足条件,期间按现行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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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职工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9%,个人缴费比例仍为2%;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11%(含门诊待遇)或6%(仅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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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00年8月1日前参保人员的工龄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
以上政策综合了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确保参保人员能够清晰了解缴费年限要求及待遇享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