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去世后,养老保险待遇从次月起终止发放,但家属可申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或继承个人账户余额(需满足条件)。具体权益取决于参保类型、缴费年限及地方政策。
1. 养老保险待遇终止时间
农村老人去世后,养老保险(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家属需在老人去世后30日内向当地社保部门申报,若未及时申报导致多领养老金,需退回多发部分。
2. 丧葬补助金与抚恤金申领
部分地区为参保老人提供一次性丧葬补助金,金额通常为当地基础养老金的6-12倍,例如某省标准为8个月基础养老金(约1200元)。申领需提供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材料。
3. 个人账户余额继承
若老人参保期间个人账户仍有余额(含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利息),家属可申请继承。例如:老人累计缴费5万元,已领取养老金3万元,剩余2万元可由法定继承人凭继承公证材料领取。
4. 特殊情形处理
若老人失踪满2年且被法院宣告死亡,家属可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并申领相关补助;若老人复出现身,需退回已发放的补助金并恢复待遇。
提示:家属应尽快办理申报手续,避免影响补助申领或产生退费责任,具体政策可咨询户籍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