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搜索结果,夫妻双方 不能同时领取生育津贴 ,具体规定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领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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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一方领取
生育津贴是针对职业女性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补偿,属于专项待遇, 仅限女性职工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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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女性职工
若夫妻双方均参加生育保险, 优先由女方领取 。若女方无业,则由男方生育保险报销产检、生产费用等,但 不享受生育津贴 。
二、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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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参保,女方无业 :男方可使用自身生育保险报销产检、生产费用,但无法领取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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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均参保 :即使双方都满足领取条件, 仍只能选择一方领取生育津贴 ,已领取方将停止享受。
三、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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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享医疗费用待遇,但两者不可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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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领取风险 :若尝试同时领取,可能面临社保部门核查,导致待遇中断或补缴差额。
四、其他相关权益
- 产假工资与津贴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同时领取,两者属于不同性质的待遇。部分企业可能以“双工资”形式发放,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生育津贴的领取需符合“一人一待遇”的原则,夫妻双方应提前确认参保状态及待遇类型,避免因政策误解影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