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生育保险政策,夫妻双方都有生育保险时,报销规则如下:
一、报销主体与待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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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只能由 女方 的生育保险报销,用于补偿生育期间的工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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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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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 :可报销产检、生产等医疗费用,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如北京地区一级医院约1700元/天,剖宫产约350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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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 :仅能报销 女方 产检费用,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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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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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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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满30天后,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提交材料至社保部门办理待遇结算,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社保卡、出生医学证明、住院病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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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女方生育当月缴费工资基数}}{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若男方缴费基数高于女方,津贴按男方工资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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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报销流程
- 若男方休陪产假,可向 自身生育保险参保单位 申请报销陪产假工资,需提交结婚证、身份证、生育服务证等材料。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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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唯一性
生育津贴只能由女方生育保险报销,双方无法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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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报销比例、限额及具体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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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需在生育登记后及时申报,超时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夫妻双方生育保险报销以女方为核心,男方仅能报销女方产检费用,生育津贴由女方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