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报销比例和项目不同
关于夫妻双方生育保险的报销问题,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报销资格与比例
-
双方均参保的情况
若夫妻双方均参加生育保险,且符合参保条件,均可以申请报销,但 不可重复享受待遇 。
-
报销比例差异
-
女方 :可全额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产假工资。
-
男方 :仅能报销看护假(产假)期间的工资,且报销比例通常为女方的一半左右。
-
二、报销项目与待遇
-
女职工待遇
-
医疗费用 :包括产前检查、分娩手术等费用,按限额的100%报销。
-
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按职工本人工资的70%-100%发放(地区差异),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
-
男职工待遇
-
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约为女方的一半,主要用于配偶的生育相关费用。
-
看护假工资 :按职工本人工资的70%-100%发放,具体比例由单位规定。
-
三、特殊情形说明
-
女方无工作或未参保 :若女方未就业或未参保,其生育费用可按男方生育保险的报销比例申请报销。
-
材料要求 :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具体以单位要求为准。
四、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八条规定,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享受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未就业配偶可按男方参保比例享受医疗费用待遇。
总结 :夫妻双方生育保险均可报销,但需注意报销比例差异及项目不同。建议参保前咨询单位具体待遇细则,确保符合条件并按规范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