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三胎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主要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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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假及生育津贴:符合政策生育第三个子女的产妇,可享受98天的基础产假。在基础产假期间,生育津贴按照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计算。例如,若某职工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2265元,那么她的基础生育津贴则为2265÷30×98=76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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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产假及津贴:如果是难产,则在基础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产假,生育津贴也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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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额外增加产假及津贴: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生育津贴也按此标准递增。例如,生育三胞胎的,产假在基础产假基础上增加30天,生育津贴也相应增加。
永州三胎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是明确的,旨在鼓励家庭生育,并保障产妇的基本生活和权益。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申请,以确保享受到应有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