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保障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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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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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按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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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满3年后,报销比例提高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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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报销限额
-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报销金额为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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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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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高血压、糖尿病药品费用报销50%,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225元/人、375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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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起付标准600元,尿毒症等100%报销,其他病种最高报销额度2000-1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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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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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区内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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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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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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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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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区外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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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住院 :免备案,按统筹区内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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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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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按统筹区内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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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自付10%后按统筹区内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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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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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资助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可获全额或定额资助,个人缴费比例降至0%或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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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个人负担超过1.95万元部分按60%报销,年度最高支付50万元。
四、缴费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财政补助670元。困难群众(如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可享受额外资助。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待遇以参保时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