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天
根据2025年山东省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规定,生育津贴的领取时长如下:
一、生育津贴发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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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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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 :需符合国家和山东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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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津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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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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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顺产98天,剖腹产113天,多胞胎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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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生育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引产)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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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育津贴发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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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天数 :生育津贴最长发放158天(青岛、泰安、聊城等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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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用人单位连续缴费不足1年,需补缴满1年后申领。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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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青岛、泰安、聊城等城市因政策调整,生育津贴总天数高于全省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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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2025年省直企业暂按上年度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4416元)计发。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及各地最新政策文件,确保覆盖2025年最新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