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生育保险政策,两地缴纳10个月生育保险后,在沈阳报生育保险是可以的,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报销条件
-
缴费时长要求
参保人需连续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以上,且缴费期间需处于在职状态,补缴时间不计入缴费年限。
-
生育政策合规性
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
生育状态要求
生育时需处于参保状态且继续缴费。
二、异地生育报销流程
若在异地生育,需按以下步骤操作:
-
备案登记
在参保地办理异地生育备案手续,确保生育时参保状态正常。
-
费用垫付与材料准备
-
生育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需由个人垫付;
-
准备报销材料:医保手册、生育证、婴儿出生证、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明细发票、夫妻双方身份证等。
-
-
手动报销
生育后需将材料提交至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手动报销,无法直接在异地结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计算 :以参保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结合职工本人工资计算,通常可申领3个月。
-
政策时效性 :2024年新政策规定,和平、大东等地区分娩当月满10个月即可报销,其他地区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若满足上述条件,即使两地缴纳社保,生育保险待遇仍可正常享受。建议生育前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报销流程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