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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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计算: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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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假期天数:
-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 晚育假增加15天。
-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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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补助:
-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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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营养补助: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如皋市的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2155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发放标准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建议关注当地官方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