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改革前的名称是 环境保护局 。这一名称在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中正式更改为生态环境局,改革背景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需求的提升,原有环保局职能需要进一步扩展和整合。
具体改革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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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整合需求
原环境保护局职能较为单一,主要聚焦污染防治。随着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增加,需整合国土资源、林业、水利等多部门相关职能,形成更全面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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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扩展
改革后生态环境局职责扩大至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管理、生态修复、环境风险防控等,体现了从单一污染治理向系统治理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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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改革
2018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同年4月生态环境部正式成立,地方各级环保厅同步更名为生态环境厅。
改革意义
通过更名和职能升级,生态环境局能够更有效地应对生态环境问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