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过程中,关于二次报价的提交方式需根据具体采购方式及招标文件要求判断,具体说明如下:
一、二次报价的适用情形
-
允许二次报价的采购方式
包括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或公开招标中因需求调整等特殊原因。
-
禁止二次报价的采购方式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项目中, 不允许二次报价 。若违反规定,该次报价无效。
二、二次报价的提交要求
-
提交时间
必须在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通常在初步报价后的一定期限内。
-
提交方式
-
电子招投标平台 :通过招标方指定的电子平台在线提交,系统会自动记录提交状态。
-
纸质文件 :部分招标可能要求密封包装纸质报价文件,但需符合电子化趋势。
-
三、注意事项
-
法律限制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中标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价格、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谈判 ,因此二次报价可能涉及法律风险。
-
策略建议
若参与二次报价,需平衡价格竞争力与项目质量,避免因利润过低影响后续施工或服务。
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在投标现场收到关于二次报价的临时通知,应优先核实通知来源的合法性,避免因信息误差影响决策。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及时向招标方咨询,确保符合招标要求。
投标现场能否直接报二次报价需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且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