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合同转让属于合同主体的变更。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义务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具体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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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
原债权人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原债权人退出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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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承担
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退出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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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一并转让
新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时加入合同,原合同关系终止,新合同关系成立。
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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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体变更 :涉及新主体(第三人)取代原主体地位,原主体退出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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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不变 :转让仅涉及权利义务归属调整,合同标的(如货物、服务)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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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 :原合同关系消灭,新合同关系自转让完成时生效。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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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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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需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
合同转让的核心特征是合同主体的更换,而非合同内容的修改,因此属于合同主体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