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近年来的政策调整,残疾一级补助标准主要包含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类,具体如下:
一、生活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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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补贴标准
自2020年1月起,贵州省一级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70元/人/月。该补贴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0%-30%增发,且不计入低保口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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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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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6日,原50元/月标准提升至7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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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日,进一步提至90元/月,增幅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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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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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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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110元/月/人,二级为90元/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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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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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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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6日,原50元/月提升至7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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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日,一级提升至110元/月,二级提升至9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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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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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补贴资金主要来源于福彩公益金等专项财政支出,例如2025年计划安排5100万元用于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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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加政策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低保标准的10%-30%增发,具体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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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标准为当前有效数据,未来可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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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需定期进行资格审核,确保符合“分类施保”条件。
如需了解具体申请流程或最新细则,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