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政策,伤残津贴的调整并非每年都进行,而是 每两年调整一次 。具体调整机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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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周期
吉林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最近一次调整时间为2018年7月。下一次调整预计在2020年7月,但需以吉林省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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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范围
2017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适用此次调整。已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人员不在调整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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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幅度
根据2018年标准,伤残津贴每月增加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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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伤残:2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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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伤残: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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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伤残:2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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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伤残:2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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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伤残:1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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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伤残: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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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伤残津贴的调整遵循“每两年一调”的规律,2025年是否调整需参考最新官方通知。若需了解2025年最新标准,建议通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或官方渠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