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2025年最新政策,伤残津贴的调整情况如下:
一、工伤伤残津贴调整标准(2025年1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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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与津贴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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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伤残 :本人工资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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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伤残 :本人工资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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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伤残 :本人工资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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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伤残 :本人工资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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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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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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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补足
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其他相关调整(2025年1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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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具体金额需参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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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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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军人每人每年增加14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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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年增加2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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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战退役人员及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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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年增加5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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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含参与核试验人员)每人每年增加5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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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及农村籍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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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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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享受定期抚恤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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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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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计算 :伤残津贴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本人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低于60%的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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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将另行下达,地方需确保及时足额发放。
以上信息综合自吉林省人民政府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布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