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生育津贴申请条件需满足以下要点,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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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需符合国家及贵州省生育政策规定,包括合法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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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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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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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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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 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具有黔西南州城镇户籍。
二、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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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类型
- 生育津贴适用于顺产、流产(含人工流产)及计划生育手术(如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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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时长
- 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剖腹产等)增加30天、流产(3-4个月)增加15-42天、晚育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增加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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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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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晚育、多胞胎可额外增加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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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增育儿补贴,0-1岁每月700元、1-2岁500元、2岁以上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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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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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医院生育证明、结婚证、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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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 部分情况下需提供产假工资清册、疾病诊断证明、准生证及出生证等。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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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以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低于本人工资的差额由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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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医保目录的费用、医疗事故相关费用及分娩期外治疗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以上条件综合了生育保险政策及地方性规定,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