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通知,2024年工伤保险待遇确实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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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 :覆盖202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且2024年1月1日后仍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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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人员 :2024年1月1日前已参保并符合条件但未领取待遇的工伤职工及亲属也可纳入调整范围。
二、调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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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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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伤残 :每月增加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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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伤残 :每月增加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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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伤残 :每月增加3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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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伤残 :每月增加2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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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伤残 :每月增加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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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伤残 :每月增加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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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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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职工配偶 :每月增加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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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亲属 :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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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寡老人或孤儿 :在上述基础上再增加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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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金来源与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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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调整所需资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由原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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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调整于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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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伤残津贴调整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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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的工伤职工不享受此次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了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