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生育津贴申报要求,所需材料需结合生育类型(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准备,具体如下:
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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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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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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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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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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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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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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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非独生子女需提供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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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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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专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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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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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需加盖就诊医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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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材料
- 统筹地区规定的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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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凭证 :如《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或《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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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证明 :包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等信息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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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生育许可证 :部分情况下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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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结算单据 :出院结算单或发票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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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所有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部分材料需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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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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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可能因政策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以上材料需在生育津贴申领期限内提交,逾期可能影响待遇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