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生育津贴的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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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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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已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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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请。
二、所需材料
(一)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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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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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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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未生育者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已生育者无需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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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医疗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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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凭证 :包括产前检查费、手术费发票原件及住院病历首页、医嘱单复印件(非定点医疗机构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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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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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用人单位需在职工休完产假/手术30日内,携带上述材料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如市医保中心)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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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可选)
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上传附件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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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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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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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通过后,生育津贴将拨付至单位账户,单位再按月发放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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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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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所有材料需在分娩/手术次日起3年内提交,逾期可能影响待遇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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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 :生育津贴按职工生育前12个月单位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假期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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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在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五、咨询渠道
可通过揭阳本地宝公众号或市医保中心官网查询最新政策及办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