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高龄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年龄分为四个档次,具体如下:
一、年龄分段与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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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9周岁
每人每月发放 30元 (普通地区)或 50元 (鹤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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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9周岁
每人每月发放 100元 (普通地区)或 150元 (鹤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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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周岁及以上
每人每月发放 300元 (普通地区)或 500元 (鹤山市)。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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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补贴标准原则上与当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挂钩,可能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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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频率 :按月发放,动态管理,年满80/90/100周岁的老年人或代理人需按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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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需具备江门市户籍且年龄达到相应阶段,具体以户籍地最新政策为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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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变动管理 :户籍迁移时需及时告知原户籍地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在迁入地重新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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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发放条件 :老人去世后次月停止发放津贴。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5年江门市各区政策,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