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捕政策自2020年开始实施,禁捕期限为十年,即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零时止。以下是关于长江禁捕的相关信息:
长江禁捕的实施时间
- 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 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长江禁捕的原因和意义
长江禁捕是为了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态环境的平衡,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长江禁捕的实施时间、原因和意义等方面的概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