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实施时间与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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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该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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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江江苏段通航水域内的所有船舶,但以下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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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执行公务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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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核定水域内航施工的工程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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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海难救助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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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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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心原则与航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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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实行大船小船分流、避免航路交叉、各自靠右航行原则,提升通航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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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组成与分隔带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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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分为通航分道、推荐航路、专用航道、警戒区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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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原100米以上通航分隔带缩减至50米,为大型船舶腾出更多航道资源,尤其优化了泰州长江大桥上下游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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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航行规则与服务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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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速限制
通航分道内最低航速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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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流:6节(约10.9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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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4节(约7.4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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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行为规范
明确受限船舶航行权,规范横越、追越行为,在重要河口增设警戒区,对四类危险品船舶实施夜航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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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与监管
取消原有定线制责任条款与桥区动态报告要求,增加锚泊资源及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提升航运环境。
四、监督管理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负责监督实施。
以上信息综合了交通运输部公告、江苏海事局解读及新闻发布会内容,确保涵盖主要修订点与实施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