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新疆哈密市生育保险政策,生产津贴的发放标准及条件如下:
一、生育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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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与剖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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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女职工生育时,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算,顺产2900元/人,剖腹产39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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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者,顺产1000元/人、剖腹产17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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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生育政策
- 2025年哈密市延续了生育三孩的医疗保障政策,待遇标准与原生育保险一致,即顺产2900元/人、剖腹产3900元/人。
二、发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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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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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及以上,且符合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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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在生育日期后至产假结束次月30日前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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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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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实际产假天数计发,不足98天的按实际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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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流产时,根据妊娠月份享受15天生育津贴(未满4个月流产)或42天(满4个月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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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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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生育津贴及产检费用于产假结束后次月一次性拨付至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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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配偶未参保但男方参保满10个月的,顺产按1450元/人、剖腹产1750元/人标准发放。
以上政策确保了生育津贴的足额发放,体现了对生育家庭的保障力度。建议符合条件的职工及时咨询单位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