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青海果洛生育津贴的相关政策,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如下:
一、基本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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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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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要求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如流产、节育手术等)。
二、其他补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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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计算
-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生育前最后一个月也在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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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就业要求
- 本地户籍(含农村户籍)生育妇女无论就业状态均可申领;非本地户籍需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当地城镇社会保险。
三、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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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相关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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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内(含)流产:15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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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4个月流产或宫外孕: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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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4-7个月流产或手术: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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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胎儿死亡: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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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
-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扣除职工本人工资后的余额为津贴标准。
四、申领材料(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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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 出院证、病案首页、单位申报表、休假证明、单位收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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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
- 结婚证、社保卡、计生证明等。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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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不超过工资总额1%,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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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承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费用由财政承担,其他单位由单位负担。
以上条件综合了生育保险政策及地方规定,确保职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