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株洲市城镇职工医保政策及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信息,报销比例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职工医保基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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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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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下退休人员:门诊费用报销85%,个人负担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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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费用报销90%,个人负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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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门诊1300元以下费用已纳入医保个人账户,超出部分按70%-80%比例报销(具体比例因医院等级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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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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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万以下按95.5%报销,个人负担4.5%;3万-4万按97%报销,自负3%;4万-7万按98.5%报销,自负1.5%;超过7万按85%报销,个人负担15%,封顶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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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万以下按90%报销,个人负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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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3万以下按90%报销,个人负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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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因产品类型和条款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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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统一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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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门诊报销50%,个人负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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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年度累计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年度最高报销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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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 报销比例通常为70%-100%,具体由保险公司规定,可能包含特殊项目(如体检、康复等)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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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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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起付线为1300元,住院起付线根据医院等级不同(一级1000元、二级500元、三级1000元),封顶线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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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大额医疗费用等可能有额外报销比例或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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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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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4%-6%,具体由单位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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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缴费比例可能降低至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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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参保人员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具体报销范围和比例,并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补充医疗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