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职责划分,煤气加气站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一、主要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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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委(城市管理部门)
负责燃气行业的综合协调与行业管理,包括加气站经营资格的审查和监督管理。市政管委的职责涵盖燃气设施规划、安全标准制定及运营监管,是加气站管理的核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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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安监局)
承担燃气安全生产的监察职责,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涉及加气站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应急预案制定及事故调查处理。
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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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门(住建局) :负责燃气工程的建设监管,包括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及《燃气工程设施使用许可证》的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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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 :负责燃气相关消防监督,确保加气站符合消防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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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 :对燃气公司的经营资质进行登记注册及日常监管。
三、管理流程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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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与资质 :加气站需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通过安全生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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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监管 :市政管委定期对加气站进行安全检查,安监局负责专项安全监察,建设部门监督工程合规性。
四、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非法加气站,需由工商部门联合安监局、公安机关依法取缔,消除安全隐患。
煤气加气站实行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市政管委为核心监管部门,其他部门协同履行职责,确保运营安全与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