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 计发基数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text{计发基数}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则按3倍计算;低于60%则按60%计算。
- 计发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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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顺产98天 + 奖励假55天 = 15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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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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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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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妊娠3-7个月流产享1.5个月津贴,不足3个月流产享1个月津贴。
- 计算公式
$$\text{生育津贴} = \text{计发基数} \times \text{假期天数}$$
例如: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顺产153天,则津贴为:
$$8000 \div 30 \times 153 \approx 40800 \text{元}$$。
二、生育津贴发放规则
- 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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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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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
- 发放方式
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至用人单位,再由单位支付给职工。
- 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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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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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可同时享受。
三、其他相关补贴
- 生育医疗费用补助
实行定额补助,顺产约2600元、剖宫产约4800元(具体以政策为准)。
- 育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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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及以上 :按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标准,从孩子出生至3周岁发放,每年补贴约1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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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及以上 :补贴标准尚未明确,需咨询当地部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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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以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工资总额为准,排除补缴、欠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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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职工无法申领生育津贴。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