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全面禁止外地摩托车通行政策的实施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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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15日
停止办理中心城区摩托车新车注册登记,禁止外地号牌摩托车转入中心城区,同时停止郊区号牌摩托车过户或变更至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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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日
三环线(含)区域内全面禁止外地牌号及新城区的摩托车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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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5日
扩禁范围至三环线以内区域,禁止销售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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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6日
三环线内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政策进入全面禁摩阶段。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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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与国道 :禁摩政策仅限城市区域,高速公路和国道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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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3年4月曾就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禁行路段公开征求意见,但截至2025年4月,公开信息中未提及最新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最新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公告及权威平台数据,禁摩范围和管理措施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