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吨
关于水泥检验批的重量标准,综合国家标准及工程实践要求,主要规定如下:
一、常规标准规定
- 袋装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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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 不超过200吨 为1个检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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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足200吨,也按1个检验批处理。
- 散装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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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 不超过500吨 为1个检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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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足500吨,同样按1个检验批处理。
二、其他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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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样规范 :每批取样数量应不少于12kg,可连续取样或从20个不同部位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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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 :包括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等,具体检验方法参考相关国家标准(如GB/T 175-2007、GB/T 1346-2011等)。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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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或项目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实际操作前咨询当地质检部门或行业标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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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批量进场的水泥(如≤200m³或300t),可直接按1个检验批处理。
以上标准综合了《水泥及其制品出厂质量检验标准》(GB 175-2007)及工程实践中的通用要求,确保水泥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