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海南文昌市生育津贴申领政策,生育津贴的申领主体分为用人单位和个人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一、用人单位申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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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参保缴费职工
女性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且符合以下条件时,由用人单位在生育或手术次日起1年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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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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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期间正常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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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调动职工
若职工在产假或手术期间发生工作调动且连续缴费,由参保单位向原参保地或新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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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终止情形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如破产、吊销执照等)时,职工可在产假或手术休假结束后2年内申领。
二、个人申领情形
仅限失业人员 ,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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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日(含)后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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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享受期间由失业保险金代缴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三、申领材料
无论单位还是个人申领,均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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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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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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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或手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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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四、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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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领 :通过海南医保服务平台或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官网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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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领 :填写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医保经办机构柜台办理。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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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超过30天的可一次性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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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材料需在有效期内,逾期可能影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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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建议申领前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以确认最新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