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生育保险政策,广东揭阳(作为广东省地级市)确实调整了生育津贴的申领和发放方式,并延长了津贴计发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一、生育津贴申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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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申即享服务
参保人员或其委托人可通过医保系统在线申领生育津贴,无需线下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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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计算与发放
生育津贴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生育医疗费挂钩,系统自动获取生育信息计算津贴后发放。
二、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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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标准
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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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产假工资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同时享受,实际发放金额可能低于或等于产假工资(例如按工资80%-10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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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调整
若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对津贴项目或期限有额外规定,将按其执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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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工资 :产后六个月内按工资80%发放,超过六个月按7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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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假、看护假 :因计划生育享受的奖励假、看护假期间不计入生育津贴计发基数。
建议参保人员办理生育相关手续时,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保符合最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