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最新产假政策,剖腹产产假规定如下:
一、基础产假与奖励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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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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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产假 :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夫妻,额外增加90天产假
二、剖宫产手术分娩的额外假期
- 难产或剖宫产 :在基础产假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产假
三、特殊情形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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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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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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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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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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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附加产假 :符合晚育规定(女方年满28周岁)的剖宫产女性,增加30天产假
四、总产假天数计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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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剖宫产 :98天(基础) + 15天(剖宫产) = 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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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剖宫产 :98天(基础) + 15天(剖宫产) + 30天(晚育) = 14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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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示例 :98天(基础) + 15天(剖宫产) + 15天(第二胎) = 128天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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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工资 :产假期间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按原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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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实际产假天数
以上规定自2021年9月29日《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后生效,与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