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后180天内
根据珠海市2025年生育津贴政策规定,申请截止日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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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范围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内申请办理。超过此时间范围将无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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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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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1月1日起,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简化了中转流程,提高了发放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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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需提供《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身份证》等材料,具体材料要求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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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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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产前检查或住院分娩时间超过24个月,将影响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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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激活社保卡金融存折的用户需先完成激活并预存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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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参保职工密切关注珠海市社保中心官方通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时间延误影响津贴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