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综合各地政策文件,主要条件如下:
一、奖励扶助对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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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 农村户籍(以土地使用证为准)或城镇非从业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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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限制
-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6年年底前年满60周岁(即1966年12月31日前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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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条件
- 1973年至今未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生育,现存1个子女或2个女儿,或子女死亡且无存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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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 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特别扶助对象条件(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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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条件
- 同样满足户籍、年龄、生育、健康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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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要求
- 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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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迁移 :户籍迁出后,若符合条件仍可享受原户籍地奖扶金,次年起按迁入地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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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证、子女伤残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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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条件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刑事处罚服刑、2006年后转为非农业户口等人员。
四、政策差异说明
不同地区对年龄上限、户籍认定等存在细微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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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将年龄上限放宽至2026年,而有的仍以2023年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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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奖扶对户籍要求更严格,需在社区申报。
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确认具体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