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计划生育特扶家庭政策主要包括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经济扶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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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扶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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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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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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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起,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提标后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标准为98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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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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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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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临时困难可申请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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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补贴
- 为特别扶助对象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费。
二、养老保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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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优惠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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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安排入住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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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政府提供的养老设施和服务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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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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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
- 扶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确保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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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帮扶与权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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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教育、就业、住房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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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维护特殊困难家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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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与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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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确认 :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明等材料,经村民委员会、乡镇审核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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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发放 :按月计算,半年发放一次,确保及时落实。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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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以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每年1月1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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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奖励扶助对象需符合196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生育条件。
以上政策综合了经济补贴、社会保障和动态调整机制,旨在提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