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审核、结算、支付
山西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可分为以下四个主要步骤,具体如下:
一、申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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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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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明、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及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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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等参保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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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上述材料至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提交。
二、审核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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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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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生育相关信息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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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间通常为15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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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医疗证
- 审核通过后,为参保人签发《生育医疗证》,作为后续报销的凭证。
三、结算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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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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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女职工产假满30天后,携带医疗证、费用明细及发票到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医疗费用直接由医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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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时,其医疗费用同样由医保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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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算,先发放至用人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本人。
四、支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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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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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款直接拨付至定点医疗机构账户,无需职工个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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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通过银行转账发放至职工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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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账单核对
- 十个工作日后,职工可领取《生育待遇支付对账单》,如发现银行信息错误,需在3-5个工作日内申请更正。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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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材料需在生育后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可能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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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医疗费用按不同渠道分别结算,避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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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以山西省最新政策为准,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以上流程综合了山西省生育保险的常规操作,具体细节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而略有差异,建议办理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