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南省开封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及相关待遇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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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按照女职工分娩或终止妊娠当月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若上年度未参保,则按用人单位已缴费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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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期限
与产假天数一致,包括国家法定产假及河南省增加的奖励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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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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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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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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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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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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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最高可达18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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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生育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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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
报销标准为1200元/例,2024年8月1日起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跨省生育需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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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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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分娩:30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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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分娩(如产钳、胎头吸引等):36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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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45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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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同时进行其他手术:50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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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生育:按上述标准的50%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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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与工资关系
生育津贴替代产假期间的工资,两者不可同时享受。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职工本人缴费工资,以职工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反之则按职工缴费工资计算。
三、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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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产后连续缴费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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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四、申领流程
- 法定产假结束后,持相关材料(如出生证明、产假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申报,通常5个工作日内到账。
五、注意事项
- 具体待遇可能因单位缴费基数和政策调整有所浮动,建议生育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最新政策及生育保险的基本规定,确保与2025年执行标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