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生育政策且缴费满12个月
2025年福建漳州生育津贴领取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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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生育政策
需严格遵循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行为需在政策允许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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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足额缴费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二、申领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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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福建省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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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明 :《生育服务登记表》(未办理的可用《结婚证》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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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证明 :《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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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信息 :需提供本人银行账户信息。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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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延续性
若职工生育前换工作,只要新旧单位缴费无缝衔接且累计时长符合要求,仍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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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计算
生育津贴=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实际假期天数(含国家延长产假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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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需在生育后6个月内向医保中心提交申请。
四、政策调整说明
2025年1月政策升级后,灵活就业人员(如自由职业者、快递员等)也可申请生育津贴,只需依法缴纳生育保险即可。此前因缴费不稳定无法参保的群体,现在纳入保障范围。
以上条件综合自漳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