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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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70%,退休人员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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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70%
- 起付标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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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75%,退休人员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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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65%,退休人员报销70%
二、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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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65%(肺结核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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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15%
- 门诊特殊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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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60%(肺结核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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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15%
三、门诊重大疾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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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后 :按50%比例结付,个人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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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9.6万元以下部分按55%结付,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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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普通门诊400元,退休职工200元;重大疾病门诊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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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门诊累计净报销限额为1200元(2024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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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持《残疾人证》二级及以上、特困人员等可享40%报销比例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