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对课后延时收费的规定可综合以下要点进行说明:
一、收费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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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教育部明确允许学校在自愿原则下收取课后延时服务费用,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这一政策自2021年推出以来,多地通过财政补贴、分阶段收费等方式支持学校开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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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目的
收费主要用于支付教师补贴、活动成本等,而非以盈利为目的。
二、收费原则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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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原则
收费必须经家长同意,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学校不得将早到校看管、晚自习等非服务性内容纳入收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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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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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各地收费标准差异较大,例如云南省每学期不超过400元,淄博市乡村学校每课时不超过3元,经济发达地区可能通过财政补贴实现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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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仅限学校自主开展的服务项目(如作业辅导、兴趣活动),早到校、自习等不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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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乱收费
严格禁止以课后服务名义收取未经物价局审核的费用,严禁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标准。
三、执行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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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补贴
多数地区要求对参与延时服务的教师给予不低于60元/课时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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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沟通
学校需与家长协商一致后实施收费,学生有权拒绝不合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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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若发现乱收费,家长可通过教育局举报渠道反映问题。
四、特殊政策
- 贫困家庭支持 :如开封市市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可免费参加课后服务。
教育局允许学校在合规范围内收取课后延时服务费用,但需严格遵循自愿原则、明确收费标准,并保障教师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