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课后延时服务收费的最新政策规定,综合教育部文件及各地实践案例,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收费性质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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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原则
延时服务以提供教育服务为目的,不得以盈利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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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参与
收费必须基于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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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补偿原则
收费金额应覆盖教师补贴、活动成本等必要支出,避免超支。
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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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收费标准存在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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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每学期300元(含2小时以上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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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初中晚自习每人每月不超过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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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教师每小时150-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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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 :每生每课时不超过4元,每学期最高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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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 :主城区每小时2.5元,乡镇/农村每小时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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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方式
- 学期预收,按实际服务时长结算,结余退还或抵扣后续费用。
三、服务内容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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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要求
应包含作业辅导、自主阅读、文体活动、科普教育等,禁止变相转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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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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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每天不超过2小时,结束时间不晚于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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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一般不晚于18:30,可灵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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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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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透明
学校需公示服务内容、时间、收费标准及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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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特困家庭免收费用,其他困难家庭可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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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监管
收费纳入学校财务专款专用,定期结算,确保合规性。
五、政策调整机制
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补贴调整收费标准,但需报教育部门备案。教育部明确禁止擅自提高或扩大收费范围。
以上政策体现了“政府主导、学校自主、家长选择”的三位一体模式,既保障了学生权益,又兼顾了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具体执行中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