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跨市就医时,可以直接通过联网医疗机构刷卡结算,无需垫付医疗费用后回参保地报销。
一、政策背景
江苏省医保局持续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旨在提高医保结算便利性和效率。根据政策要求,省内参保人员只需在参保地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即可在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
二、具体操作
- 备案要求:参保人员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选择就医地并登记备案信息。
- 直接结算:备案完成后,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直接刷卡结算,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就医地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费部分。
- 覆盖范围:政策适用于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参保地一致。
三、注意事项
- 备案有效期:异地就医备案通常有有效期限制,参保人员需根据实际就医需求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 联网医疗机构:确保就医的医疗机构已接入医保联网结算系统,否则可能无法直接结算。
四、政策意义
- 提升便利性:通过直接结算,减少了参保人员垫付医疗费用和报销的繁琐流程。
- 促进人员流动:为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人员提供了更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助力区域协调发展。
如需进一步了解备案流程或政策细节,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