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海南海口的相关政策,护理津贴的申领材料需根据具体情况准备,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一、生育护理津贴(适用于女性职工)
-
基本材料
-
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
生育登记单或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
-
补充说明
- 若单位已为职工参保,职工在产假和护理假期间可按规定领取津贴,无需额外申请。
二、工伤护理津贴(适用于工伤职工)
-
核心材料
-
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
《工伤认定决定书》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
《工伤待遇收款申请》
-
-
其他可能材料
-
医疗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收据、门诊病历等(工伤医疗费报销时需要)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民事赔偿调解书(交通事故工伤需提供)
-
辅助器具配置申请书、辅助器具确认书(辅助器具费申领时需要)
-
注意事项
-
材料时效性 :部分材料需在有效期内(如身份证、出生证明等),建议提前确认。
-
单位责任 :单位需按规定为职工参保,否则可能影响津贴申领。
-
政策咨询 :具体材料可能因政策调整,建议通过海口市社保经办机构或官方渠道确认最新要求。
如需进一步确认,可访问海口市社保局官网或拨打12333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