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
根据青海省关于职工医保退休年限的最新政策规定,医保退休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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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年限
男性参保人员需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 25年 ,女性参保人员需累计缴纳满 20年 ,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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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在累计缴费年限中,实际缴费年限(即个人缴费部分)需满 15年 。若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5年,需通过以下方式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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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以退休时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比例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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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缴费 :未达年限的职工可继续按月缴费至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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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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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医保缴费年限的最低限制为15年,但青海省统一执行25年标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若当地政策有更长期限要求(如30年),则按更高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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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工作年限中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部分(如国有企业失业人员连续缴费年限)可视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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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若为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时需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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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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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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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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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缴费年限未达标,单位需按比例补缴至最低年限,补缴后仍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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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补缴后仍不足15年,个人需按8%比例补缴至满足条件。
建议参保人员退休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缴费年限计算方式及补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