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视和立体视是双眼视觉功能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三级视功能体系。以下是具体解释:
一、融合视(融合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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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融合视是指大脑将来自两只眼睛的略有差异的图像综合为一个完整、立体的图像能力。这种差异通常源于双眼视差(即两眼观察同一物体时的角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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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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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物体看起来具有深度感,例如能分辨出远近不同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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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取长补短实现优势互补,例如远视眼和近视眼的图像在视网膜上无法完全重合,但大脑能将其融合为清晰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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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
- 使用融合画片:通过左右镜筒分别展示略有差异的图形,患者需调整镜筒角度直至图像完全重合,调整范围即为融合范围(正常范围约30°)。
二、立体视(立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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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立体视是在融合视基础上,大脑进一步处理视觉信息,形成具有三维空间感知的能力。它不仅能感知物体的远近、上下位置,还能判断物体的凹凸、深浅等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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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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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立体感”:如戴3D眼镜观影时,平面画面呈现前后层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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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深度感知:在运动场景中(如打羽毛球)准确判断物体距离和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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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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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期开始发育,约1岁半左右达到接近成年人的立体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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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立体视受损,可能导致方向感偏差、深度感知障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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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级视功能体系总结
视觉功能 | 定义 | 作用 | 发展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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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视 | 双眼同时感知物体 | 基础感知能力 | 婴儿期开始发育 |
融合视 | 大脑整合双像 | 形成立体图像 | 1岁半左右成熟 |
立体视 | 深度感知与空间定位 | 产生立体感与方向判断 | 1岁半后完善 |
四、临床意义
视功能检查通过评估同时视、融合视和立体视,可早期发现斜视、弱视等眼部问题,及时干预以改善空间感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