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2025年青海省医疗保障政策,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范围已进一步扩大,具体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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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安置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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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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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诊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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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旅游等原因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含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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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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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全国近7万家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已纳入结算范围,覆盖住院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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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费用
全国38.21万家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纳入门诊直接结算,实现县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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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费用
包含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费用(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执行青海省医保目录和参保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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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费用
在全国联网定点药店购药也可直接结算。
三、政策优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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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备案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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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甘肃省跨省异地就医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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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参保职工在青海、甘肃就医同样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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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便捷化
持医保电子凭证(如社保卡、身份证)或手机APP即可完成直接结算,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限制。
四、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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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如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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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与青海省医保目录一致。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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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如个别省份)可能存在跨省限制,需提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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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非联网医疗机构就医,需先垫付费用后回参保地报销。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8日起正式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异地就医的便捷性和覆盖范围,有效缓解了参保人员的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