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近亲属的相关医疗费用。具体如下:
一、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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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包括门诊、住院等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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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
支持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本人及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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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
可用于支付北京市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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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范围
扩大至近亲属(含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无需具备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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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支付项目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在保障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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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限制
仅限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且为个人负担部分。
三、操作方式
通过社保卡直接结算或线上平台操作,支持为亲属办理门诊、住院报销及缴费。
以上政策自2021年8月11日起实施,调整后进一步扩展了个人账户的共济功能,减轻了家庭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