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保在焦作住院报销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报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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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内11家定点医院
新乡市参保人员在焦作市内11家指定医院住院时,可持身份证和《河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异地转诊就医审批表》(或《河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长驻异地就医申请表》)直接结算。这11家医院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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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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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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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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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学原第二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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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肿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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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胸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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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正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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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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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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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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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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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若在非定点医院住院,需先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出院后回户籍地乡镇医保办提交材料审核。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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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结算(市内定点医院)
- 持医保卡或身份证直接刷卡结算个人自付部分,补偿部分由医院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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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报销(市外定点医院或非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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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定点医院 :需提前办理转诊备案,出院后3个月内提交医疗费用原始凭证、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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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院 :出院后3个月内提交材料至户籍地乡镇医保办,审核通过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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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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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身份证、医保卡(无卡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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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相关材料 :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住院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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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需额外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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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提前办理备案,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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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期限通常为出院后3个月内,超过时间可能影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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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医保政策和个人缴费档次确定,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拨打焦作市医疗保障热线或访问官方网站查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