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南通市分娩补贴的领取标准和条件主要依据南通市及江苏省的相关政策规定。以下是对2025年南通分娩补贴领取标准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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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 计算方式: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具体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确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 难产增加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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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营养补助
- 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可以领取一次性营养补助,其计算标准按照上年度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确定,目前为22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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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 失业女性生育保障方面,南通市失业女性生育可一次性领取3个月的失业金,具体金额根据当地政策和个人缴费基数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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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保补贴
- 对企业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50%、80%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月份从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南通市医疗保障局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